海军部的创新与行政管理:内华达级设计案例

2023-10-12 17:13:28 神评论

17173 新闻导语

内华达级战舰是二战时期美国海军的主力战舰之一,也是《战舰世界》游戏中的一种可玩战舰。其拥有强大的火力和防护力,成为了游戏中的重要角色。本文将详细介绍内华达级战舰的历史背景、设计特点和游戏操作技巧,帮助玩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战舰。如果你想了解内华达级战舰的更多信息,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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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春,美国国会批准建造两艘战列舰,分别是内华达号和俄克拉荷马号,并将它们的设计作为美国海军后来研发和建造的每艘战列舰的标准。本文的目的是说明,在海军部内部,这种设计的发展是由档案中详细记录的现代官僚组织的决策研究因素引领的。更具体地说,我们想要解释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因素对于产生非增量结果至关重要,即使存在明显的反向阻力。也就是说,考虑到当时海军战列舰设计过程的历史,实际研发的设计是一个遥远但消息灵通的观察者不会预料到的。我们的观点是,即使在很早的时候,海军军官也将海军部的行政组织视为该部门履行其最基本职责的核心。事实上,这个案例是海军专业人员改变其管理模式的最好例子之一,有利于让创新成为官僚部门运行的常见情况。为了有效地阐明这一点,我们首先将回顾影响选择该特定设计的重要事件和技术因素,然后将尝试说明为什么组织变革是创新的关键。

现代战列舰设计的发展

美国现代海军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80年代,当时它并不是为了对其他主要海军国家实施进攻性行动而设计的。直到1890年得到国会的授权后,海军才开始选用足够威力的战舰来对抗其他海军,并且直到1890年后,海军建设项目才将重点放在主力战舰如战列舰和装甲巡洋舰等单位上。在1890年至1904年期间,国会批准了25艘战列舰和10艘战列舰尺寸的装甲巡洋舰。这些授权使美国海军在主要海军国家中仅次于英国皇家海军,但美国所采用的设计却和皇家海军截然不同。美国的军舰设计过于迅速,难以将现役舰艇的经验吸收到下一级军舰的设计中。这意味着,美国的设计往往是赌博,在基于理论设计研究和海军战争学院进行的游戏盘模拟的基础上展开实际制作。截至1904年,美国海军拥有12艘一线战列舰在役,还有12艘处于不同建造阶段,第13艘已获批准但尚未建造。此外,还有8艘大型装甲巡洋舰正在建造中,另外2艘即将开始施工。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不可能完全依靠经验,尽管当时海军技术正在快速发展,对于设计的实际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06年英国皇家海军建造了一艘无畏号战舰,使得战舰设计面临更加复杂的问题。这种新型战舰淘汰了过去所有的战舰类型,不再配备大、中、小型火炮混合的组合,而是只携带大型武器和一些小型火炮来打退敌方鱼雷艇的攻击。随着远程鱼雷技术和大口径火炮的精准远程齐射等技术的发展,战舰设计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各国设计师开始设计新型的战列舰参数。而正是在这时,美国海军开始通过老式前无畏舰获得足够的实操经验。1907年至1909年,大白舰队的巡航旅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舰队经验。可惜,这些经验却与海军的批准和国会授权的无畏战列舰设计并无大关联。由于海军技术的飞速发展,海军设计者无法获得其想要和需要的经验。然而,海军建造和维修局在无畏号下水后的五年内已经准备好了适宜的设计,使其成为了未来所有造舰项目的基本标准。

海军行政管理与设计过程

自1880年代复兴以来,美国海军行政管理一直由一系列独立的局进行,其中包括航海局、建造和维修局、蒸汽工程局、军械局、造船厂和船坞局、装备局、物资和账户局以及医学和外科局等。在这个构架中,海军部长和他的幕僚团队是唯一比局级别更高的官员。由于缺乏单独的官员协调各局的工作,该组织存在着分权的特征。尽管海军部长们尝试了多种技巧,增加协调和规划,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国会仍然拒绝建立海军“总参谋部”的尝试。不过,在此期间,已经制定了一些协调措施,试图跨越不同局的管辖范围,尽管这些措施不够完善,且是逐步制定的。

军舰的设计和建造主要涉及建造和维修局、蒸汽工程局和军械局。但是,根据法规,所有这些局在行政上都是独立的。为了确保设计决策过程有基本的组织,1889年成立了一个造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建造和维修局、蒸汽工程局、军械局、装备局、造船厂和船坞局的负责人以及首席情报官。

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设计要求的制定、解决设计问题,并对海军建造的军舰进行官方监督。一般情况下,总建造师和海军少将负责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委员会其他成员可以提出或要求替代设计,每个单位都将对最终提交委员会正式考虑的设计进行评论。完成初始图纸后,将连同解释设计细节背后原因的备忘录一起提交给海军部长。如果委员会内部对推荐的设计存在严重争议,则会提交多数派和少数派报告。然后,这些图纸将被交给众议院和参议院海军事务委员会,并在主要的舰队司令部之间分发,以征求评论和对细节的批评。

从最初的草图到初步设计可能需要长达两年的时间,但这并不是主要问题。真正的问题是造舰委员会没有时间和意愿深入研究与军舰设计相关的战略和战术问题,如舰队的续航能力、可能面临的对手、需要什么样的装甲和武器装备,以及港口、航道和船坞对舰船限制的性质和意义等。然而,在美西战争期间,海军部长设立的临时战略委员会却考虑了这些问题并取得了成功,这促使海军部长于1900年成立总委员会,以解决战略和舰队备战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海军部长要求总委员会为海军部制定长期造舰计划,并提出船舶的性能参数。这使得总委员会与造舰委员会发生了冲突,一直到1909年后者才被解散,双方争端才得到最终解决。

造舰委员会的消失是海军内部年轻军官为争夺影响力而展开的一场更大斗争的结果之一。很多年轻军官认为局系统是创新和理性管理的障碍。事实上,海军非常独特但尺寸较小的无畏舰型战列舰(南卡罗来纳号和密歇根号)的最初动力来源来自建造和维修局之外,只有罗斯福总统的干预才促使该局开始认真研究此类设计。炮术创新对于有效使用无畏舰非常必要,年轻海军军官的努力也迫使军械局进行创新,这些军官通过向罗斯福总统求助,克服了军械局对其技术的反对。在罗斯福第二任期即将结束时,年轻的“叛乱分子”决定在他们的主要政治盟友仍然具有影响力的情况下一劳永逸地强制解决这一问题。其结果是1908年7月召开的纽波特(罗德岛)会议,旨在调查最新建造的无畏舰设计中的缺陷,但实际上是讨论战列舰设计的普遍问题和研究战列舰设计过程。这是与总统关系密切的官员尝试让各局难堪的一次企图。他们此前在全国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了书面攻击,并在一系列参议院听证会上提出了一系列批评性证词。会议由总委员会成员、一线指挥官和海军战争学院的工作人员主导,并受到总统的压力,对于当时尚未确定性能参数的战列舰,要求建造和维修局制定几项设计,并提交给一个由正式军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进行评估。这个“新”委员会的成员将是经验丰富的一线军官,没有直接的工作职责。由于总委员会成员的要求与这些特点非常吻合,一年之内,这个“特别委员会”实际上已成为总委员会,并制定了一套新的船舶设计程序。

在早期,建造舰船并没有详细的设计要求,建造和维修局的总建造师只会提出一些设计方案,然后交由造舰委员会审核通过。但是到了1910年后,总委员会开始提出详细的设计要求,建造和维修局的船舶工程师则会试图符合这些要求,但往往会引起抗议。最初的建造和维修局设计会收到蒸汽工程局和军械局的批评,如果分歧无法妥协,就需要由海军部长(或总统)进行仲裁。1911年春,国会授权了两艘战列舰的建造,这些舰艇的性能参数是在1910年春由总委员会首次提出的,但实际的建造工作直到1911年7月才开始。这表明设计过程是不断发展和对抗性的,虽然总委员会正在考虑对未来船舶特性进行投票,但他们还要与负责已订购的船舶建造以及尚未授权的船舶设计的三个局(建造和维修局、军械局和蒸汽工程局)进行谈判协商。此外,自1910年以来,这三个局都制定了年度时间表,并且为其设计和研发人员规定了最后期限,但他们仍然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提出独立建议,不受总委员会的限制。

总委员会注意到并支持了为美国海军设定的战略目标,这些目标极为看重战列舰的续航能力和战斗力。早在1903年,委员会就得出结论,为维持门罗主义,美国战列舰的航行半径必须达到6000英里。委员会一直持续地重视续航和无需加油即可远距离航行的能力,这主要是因为总委员会在本世纪初就预测到美国海军未来的对手可能是德国和日本。如果与后者发生冲突,美国舰队将不得不航行巨大的距离:例如,旧金山和马尼拉之间的距离为7500英里。因此,从1908年起,美国战列舰被设计成在巡航速度下能够航行8000英里。总委员会始终强调需要强大的战略机动性,即使这意味着美国战舰在战术上会比日本或德国同时代的战舰慢;交战中一两节的差异并不被认为是决定性因素,而续航能力则被视为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事实上,大白舰队的航行是为了向日本证明美国战列舰队可以将任何海上交战带到日本本土水域。

总委员会还必须应对其他限制,比如说,战列舰的设计需要适应巴拿马运河的船闸,而大型战列舰需要足够数量、足够深的船坞和航道,这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国会也有一些限制,首先是排水量,其次是成本。前者在1906年被取消,而后者直到1916年国会授权才被取消。最后,活跃的海军部有机会影响造舰计划,总委员会很快就会面对一位非常有效的海军部长(约瑟夫斯·丹尼尔斯,威尔逊总统任期内的海军部长),他会限制军舰的战斗力和尺寸。

内华达级的设计起源

有证据显示,“1912年战列舰”(内华达号和俄克拉荷马号,战列舰编号36和37)的设计并非故意违反渐进主义,尽管与同期的伊丽莎白女王等战舰相比,其显然故意偏离了渐进主义原则。该设计的主要特点包括使用石油燃料(而非煤炭)、四个主炮炮塔的紧凑布置以及所谓的“全有或全无”的装甲方案。后者是一种装甲结构方案,其非关键区域完全不受装甲板保护,而相对重要的机器设备、弹药库、操舵设备和主炮炮塔等重要装置则被安装在最厚的可用装甲板后面以进行保护。这些特点与早期的舰船设计方案有所不同,总司令部进行了审查,以评估舰队内部关于以前无畏舰设计的批评,并推动了这些新颖特点的发展。1910年初春,建造和维修局征求了这些批评意见,同年5月,建造和维修局的设计师起草了最新设计的修改版本,并在蒸汽工程和军械局分发。总司令部得以确定战列舰计划的性能参数,并于6月发布了“1912年战列舰”的正式规格。

总委员会成员了解了早期无畏舰设计所受到的批评,并决心在“1912年战列舰”设计中避免相同的问题。这必然会引起总委员会和建造与维修局工作人员之间的对抗,这一事件既是对总委员会影响力的考验,也是对新管理体系在纽波特会议创建后的考验。

基本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尺寸和成本的限制下最好地保护战列舰抵御其所携带火炮发射的炮弹攻击,同时为战舰提供足够的重型火炮以攻击敌方战舰。设计师们清楚地理解到装甲重量、船体尺寸和排水量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重型火炮会增加高处重量,降低船舶稳定性并对其纵向结构造成压力;足够的装甲保护需要巨大重量,必须将其融入到船体结构中;重量会增加军舰抵抗波浪作用、重力以及炮弹和鱼雷破坏的应变问题。重型火炮和厚装甲意味着更大的船,但这会导致更高的成本和更大的发动机推力。随着船舶尺寸的增加,它们需要更多的装甲保护,以在受损情况下保持结构稳定性。这导致了更大的船、更大的火炮和更重的发动机。必需的技术要求会自我膨胀,迫使尺寸大幅度增加。因此,设计战舰需要平衡各个因素,做出严格的技术妥协。

船舶工程师们面临着一个现实的困境:技术因素要求将战列舰的尺寸大幅增加,而政治因素则朝着相反的方向影响。为确定1912年战列舰的性能参数,总委员会促使各局面对这一困境。在海军选择无畏舰类型后,建造和维修局制作的战列舰设计仅在不同级别之间略有增加。规模从名义排水量16000吨增加到27000吨,主武器从8门12英寸的火炮增加到10门14英寸的火炮,但是设计背后的基本原理并没有改变。此类舰艇的目的是在相对较近的距离内与对手交战,对方舰艇发射的重型炮弹几乎水平地接近目标。因此,甲板装甲是有限的,旨在保护内部机械和弹药库空间,这些空间已受到垂直侧面装甲的保护。垂直或侧面防护的目的是保护舰船的中心部分免受各种尺寸的炮弹攻击,而副炮防护则不是针对大口径炮弹,而是针对大约相同级别的火炮发射的炮弹。装甲并不是集中且厚度均匀,而是分散的,旨在保护舰艇不同区域免受不同类型武器的攻击。但是在纽波特会议之前,这一设计原理因为新技术的发展而变得过时,特别是那些使战列舰能够准确射击20000码距离目标的技术。在这样的距离下,炮弹会落在战列舰的水平装甲上,而小口径火炮基本没有破坏力。舰队内的军官们意识到了这一变化,他们希望从一开始就设计出一艘能够与实力大致相当的舰艇进行远距离作战的战列舰。当总委员会发布1912年战列舰的正式性能参数时,这一要求得到了组织的重视。

建造和维修局、军械局和蒸汽工程局为满足总委员会设定的最后期限和要求而做出了努力。在技术和行政要求之间存在冲突时,它们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建设和维修局倾向于对“1911年战列舰”的设计进行渐进式修改,以满足国会于1911年春季设定的预期吨位限制。然而,总委员会坚持自己的态度。军械局与蒸汽工程局的创新使建造与维修局得以避免承认无法在有限排水量上平衡设计的尴尬。在1910年秋,蒸汽工程局提议1912财年建造的战列舰应使用石油而不是煤炭作为燃料,总委员会同意了。在1910年5月,军械局下令绘图估算新型三联装14英寸炮塔的生产,并于1911年1月下令生产这种炮塔。到1911年3月,建造和维修局已经准备好几种替代设计,等待总委员会和海军部长的批准。通过使用石油燃料,建造和维修局能够为船舶提供出色的续航力,并且使用燃油带来的减重可以用于增加装甲防护。三联装炮塔允许建造和维修局的船舶工程师将重炮放置在每艘船的装甲区末端的四个炮塔中;这种方式将弹药库和机械空间分开,减轻了重量,平衡了火炮对舰船结构的负载,并使舰船的物理尺寸保持在最小。建造和维修局还发现,放置在主装甲带上方的重型装甲甲板可以很好地防御落下的炮弹和以小角度撞击的炮弹,同时增加了舰艇的物理强度。因此,可以公平地说,技术局与总委员会对抗中最终产生的设计并不是一项大胆而深刻的决定的产物。相反,它是各个行政单位之间的日常互动以及每个单位内部为解决特定设计或工程问题所做尝试的结果。

设计过程和创新

我们相信,这个设计过程虽然有时很尴尬,但也许是“1912年战列舰”的创新计划得以产生的主要原因。解决问题的创新的一般组织条件已被复杂组织的同时代学生记录下来。值得注意的是,在1910年总委员会的行政职责扩大之后,这些条件就已经存在了。总委员会作为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之间的桥梁,非常独特。委员会成员接受过船舶工程师培训,熟悉解决设计问题的分析模型。委员会与负责解决特定设计问题的专家之间不存在严重的技术差距。真正的差距不在于海军部内部,而在于海军部和国会之间。随着海军要求增加舰艇或国会提出(经常这样做)成本问题,国会对海军技术问题和模型的无知而导致的冲突例子有所增加。经过1915年之前的多次对抗后,问题已经很明确了:要么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海军事务委员会必须允许海军在某一类型舰船获得授权后不受干扰地设计舰艇特性(例如成本上限或吨位限制),要么海军事务委员会必须发展足够的专业知识来挑战海军部。前一种做法被采用,也许是不可避免的。

总委员会面临的核心问题在于,它需要通过将自己的要求施加给各主管机构来实现目标,但这样做会引发政治问题。虽然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成功,但也造成了很多不满和抗议,导致委员会和各机构之间的矛盾激化。随着时间推移,总委员会被认为是相当独断专行的,并且时常被指责为停滞不前和独裁。但是,批评者们没有认识到,整体规划必须与设计直接、刻意地交叉融合,才能发挥作用。技术局拥有专门的设计人员,不需要承担舰队的日常运营职责,但只有像总委员会这样的小组才能将战略需求转化为实际的设计要求。实际上,一个像总委员会这样的机构非常适合这项任务。它的成员专注于参谋工作,经验丰富,并且在技术领域能力突出。海军军官团队规模较小,需要设法为所有高级军官提供的第一线和参谋职位的经验,因此总委员会成员熟悉技术局的流程和职责。尽管年轻的一线官员经常质疑总委员会持有过时的观念,但在讨论的时间段内,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持这一说法。总之,如果创新要成为一项制度化的、定期的行为,而不是孤立的、个体的反常行为,那么像总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就是必不可少的。

1910年,来自海军部内部人员结构、一线军官、外国竞争以及文职当局的要求和压力不断增大。各国海军都面临着如何在有限的排水量下设计能够抵抗炮弹穿透力的战列舰的困境。尽管如此,这种压力最终还是服从于国家军事政策的需要。为了实现这些需求,总委员会对战列舰设计的过程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专注。总委员会注重战略机动性、坚固程度和最佳防护,而不是追求最高速度;注重可用的最大口径火炮,以及能够在同样舰队中共同作战的舰艇。这些“要求”最终被确定,塑造了美国战舰设计中未来30年的发展方向。总委员会将这些战略概念转化为具体的设计要求,为技术局提供了共同的目标。

总委员会确定了“1912年战列舰”的性能参数后,就不能再就设计的基本特点进行讨价还价了。建造和维修局虽然进行了努力协商,但是被严厉拒绝了。设计者最终提出了符合总委员会性能要求的具体方案。在总委员会确定总体设计特征后,技术局可以进行分析寻找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我们认为,这正是推动纽波特会议的改革者想要的程序。它还有一个额外的好处,即保证一线军官(组成总委员会)设定军舰设计的基本性能要求。这不仅允许一线军官确定其装备的特点,而且还使参谋军官摆脱了那些干扰他们高效工作的职责(尽管有相反的抗议)。

另一方面,工程处与总部之间的交流是持续不断的。一旦确定了整体设计特点,总部便相信工程处的人员能够处理具体问题。因此,各处被赋予了自由裁量权,这导致三联装炮塔的开发。总部对工程处员工的技术能力有足够的信心,可以赌一赌这一创新的成功。工程处和总部之间的持续互动也带来了燃油的创新。蒸汽工程处将燃油提案提交给总部,总部考虑了维修处的反对意见,即需要煤炭来吸收和抑制鱼雷爆炸,最终维修处的反对意见被驳回。不过,不久之后,总部批准了维修处的建议,即进行水下防护系统实验,以确定如何使用燃油作为针对战列舰侧面爆炸的武器的缓冲材料。最终的结果用于1916年战列舰,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鱼雷防护系统。工程处与总部的互动往往是激烈的,但同时也解决问题,并且由于不同团体联系紧密,解决问题的成果被纳入实际设计。

外国观察家并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未参与此过程,因此不知道最终设计并非最初设计的参数逻辑结果。我们的观点并非设计过程保证了特定成果,而是该过程鼓励创新和协调。例如,1912年战列舰最终设计的特点是侧面主装甲厚重均匀,顶部有厚厚的水平装甲,但这并不是总委员会最初想要的。1911年6月,军械局指出,总委员会所批准的锥形主装甲板(类似伊丽莎白女王级)无法制造。这是在基本设计被总委员会批准后两个多月的事情。面对这个挑战,建造和维修局同意了军械局使用水线以上厚度均匀的侧面主装甲板的建议,甚至取消了一些内部破片防护以增加侧装甲的厚度(从而增加强度)。这就是最终方案,它看起来非常连贯和平衡,是创新、妥协和意外发展的产物。然而,我们的观点是,组织因素使得设计过程虽然是发展的,但绝非随意的。

最终被选中的初始设计

我们认为,“1912年战列舰”的设计准备工作并不是一个对现代美国海军历史没有意义的孤立事件。实际上,最终的设计体现了总委员会的重要性和行政权力。该委员会在1910年的辩论和决定之后,决定了美国军舰的设计特点,并在随后的三十年里发挥了决定性和强大的行政影响力。总委员会能够获得如此显著的行政影响力,是因为其履行了必要的行政职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该委员会使得在美国海军缺乏实践经验的领域中开发出一系列非常成功的重型舰艇设计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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